谁能帮助我?谢谢了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12:48
你好 我父亲是沈阳市第四橡胶厂名下职工 在1998年因十级工伤经厂领导及厂劳动工资处意见同意申请办理提前离岗休息手续 审批表及工资待遇的签定合同一式三份劳资处 所在单位职工本人各执一份 期间我父亲在1998年4月分至2006年4月份一直享受正常的医疗待遇及60%的工资2006年5月份停发工资及正常待遇 2004年橡胶四厂体质改革由国营变为个体 全体职工实行买段 当时伤残人员不实行买段 2006年厂方又强制性要求4级以下伤残人员买段 不买段的员工 停止现有的所有待遇``有父亲多次找厂方 协调未果 请问他们这么做合理吗 我应该去找谁?

我认为他们这样做不合理,凭什么由国营改成个体以后就不管伤残人员了?您的父亲有签定的合同,您可以去法院问问,看您的合同是否在由国营改成个体后仍有效?不能就这样任这些老板坑人啊!希望您能得到应有的赔偿.